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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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主要负责人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工作的补充通知》
索引号 MB1654348/2023-00106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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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工作的补充通知》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工作的补充通知》,对相关优待政策进一步优化,引发广大退役军人的关注,具体有哪些举措、哪些提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家胜对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解答了相关问题。

   问:文件出台背景的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我市对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优待政策进一步优化。

   问:文件具体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202391日起实施

   问:政策优化后能够享受到优待政策的对象有哪些?

   答:自202391日起,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问:文件规定范围内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凭优待证在宿迁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免门票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国有运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景点景区(园中园和园内收费及夜游项目除外)。

   问:优待对象该如何享受优待政策?

   答:(一)优待对象乘坐城市公交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

    (二)优待对象游园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免景区门票费用。有预约入园要求的景区,优待对象可在景区官方预约平台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段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