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家胜就《宿迁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解答了相关问题。
1.《宿迁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这个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宿迁是革命老区、兵源大市,每年约有1500名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退役返乡,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事关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长远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宿迁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和江苏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我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百千万”行动计划。
2.我市开展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最终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总体目标是“培育百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质载体、支持千名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助力万名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培训就业”,力争一年铺开见成效、两年拓展显特色、三年提升创品牌,到2025年,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运行管理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符合政策规定的退役军人参加补贴性教育培训率、稳定就业率、创业登记注册率稳步提升。
3.围绕实现目标任务,我市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是什么?
答:围绕实现目标任务,突出做好六个方面18项措施:一是打造“六类平台”,大力推进就业创业载体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拓展信息服务平台、确立培训实训平台、搭建孵化促进平台、优化金融支持平台;二是实施“六项行动”,全面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主要包括:培训提质行动、政策落地行动、服务跟进行动、环境优化行动、产品推介行动、典型选树行动;三是深化“六个一批”,持续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帮扶,主要包括:政府定向招录一批、企业供岗吸纳一批、技能培训转化一批、院校深造提升一批、新型业态发展一批、紧盯重点帮扶一批。
4.我市是如何进行组织实施的?
答:各地各部门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深化部门合作,调动各方力量。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踪问效,对上级规定的政策不得增设条件、提高门槛,对政策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特别是违反政策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定期督查通报进展情况,确保《行动计划》制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