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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77号提案的答复
唐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的提案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8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注重政策支持。联合组织部、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先后印发《宿迁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宿迁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百千万”行动计划》,明确指出注重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村(社区)工作,突出培养壮大“兵支书”队伍,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要求同等条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结合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和适应性培训,积极宣传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组织退役军人开展参观践学、特色培训、创业指导、岗位实习、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扎根基层。近三年,全市共组织退役军人返乡适应性培训40余期,350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相关主题实践活动。
三是注重培育选拔。积极推荐优秀退役军人参加村(社区)“两委”选拔、兴村特岗选聘,有针对性推荐基层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等岗位,经统计,全市1405个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中,有退役军人在“两委”任职的村(社区)共641个,占比45.62%,全市村(社区)退役军人“两委”干部共832人,占全市村(社区)“两委”成员比重接近10%,其中退役军人村(社区)书记、主任279人,占比19.57%。
四是注重培训赋能。联合组织、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举办退役军人涉农技能培训和基层治理能力培训,着力培育一批爱农村、善管理、会技术、识经营的退役军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近三年,全市组织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或有退役军人参与的基层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50余场次,参训退役军人1000余人次;结合地方产业特色,举办“花木+电商”“水产养殖”“林果种植”等特色短期培训30余期,150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培训。
五是注重典型引领。组织“最美退役军人”等评选时,适当向村(社区)退役军人“两委”干部倾斜,截至目前,全市有1名“兵支书”被评选为“江苏最美退役军人”,累计开展三届宿迁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每届都有1名村(社区)退役军人“两委”干部入选;去年以来,全市遴选打造“兵支书”“双创双带”示范项目11个;连续四年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挖掘培育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创新典型60余人。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有关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完善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选聘机制,常态化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大力挖掘、宣传、表彰在村(社区)工作的先进典型,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向退役军人倾斜,引导更多有资金、有技术、懂市场、能创新的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