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MB1654348/2023-00111 分类 重点工作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3-10-08
文号 宿退役军人发〔2023〕18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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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退役军人发〔2023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总工会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108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

岗位练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3年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以下简称练兵比武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持续打造戎耀练兵干部教育培训品牌,积极推进练兵比武活动常态化开展,努力培育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工作队伍,形成抓比武促练兵、抓练兵促工作的良好格局,为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参加范围

市、县(区、功能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机关干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事业单位管理岗、专技岗人员原则上全员参加,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视情参加。

三、内容和形式

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聚焦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涵盖主题教育、党的建设、信访工作、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抚恤优待以及拥军褒扬应知应会等方面。重点训练和检验工作人员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等。

(一)岗位练

1. 常态化开展戎耀练兵在线学习。重点推动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与日常学习。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参与戎耀练兵在线学习,各县、区(功能区)可探索建立激励机制。

2. 统筹组织、参加大练兵线下培训。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和业务骨干要积极参加省厅、市局举办的线上线下培训班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结合实际,广泛组织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岗位“大练兵”。

(二)分类比

3. 组织参加省厅组织的岗位技能擂台赛。为丰富活动内容,延伸拓展比赛形式,省厅增设岗位技能赛道,开展“WP员队伍技能对抗赛”和“英烈讲解员大赛”(具体见省厅具体通知)。

4. 举办综合知识比赛。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分为市级竞赛和平时测试。市级竞赛为省厅、市局择机组织,由戎耀练兵随机生成竞赛题本,地区计分比例为参加总人数的60%(各功能区因人数较少,按100%计算),依据人均成绩进行排名。平时测试由市局组织,地区积分按次数加权积分。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参照本方案逐级组织实施综合知识晋级赛,鼓励各地将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纳入初赛、复赛。

5. 举办市级团体赛。开展市级现场知识竞赛。

(三)综合评

5. 优秀团体评选。团体奖项评选市级综合知识比赛和团体赛成绩总和,其中,戎耀练兵积分成绩占30%(按月加权计分)、省市两级综合知识比赛成绩占30%(各占15%)、市级现场团体赛成绩占40%

6. 优秀个人评选。综合知识晋级赛成绩由选手个人戎耀练兵积分成绩的30%、市级知识竞赛成绩的30%、省级知识竞赛成绩的40%构成。

四、工作安排

(一) 6-9月,常态化开展“戎耀练兵”平台学习。

(二) 9-10月,进行数次市级线上知识竞赛测试;

(三) 10-11月,组织开展市级线上知识竞赛和市级团体赛,组织参加省级现场知识竞赛。

(四) 12月前,组织参加省级团体决赛,进行评比表彰。

五、奖项设置

设个人奖项和团体奖项。

(一)个人奖项设置。综合知识比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对个人获得特等奖的3名选手分别授予宿迁市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

(二)团体奖项设置。设置练兵比武优秀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团体组织奖若干名。

年度练兵比武活动结束后,对获奖团体和个人,按规定发放奖牌、证书,给予奖励。各地可按规定对获奖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市局成立岗位练兵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赛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赛务组、宣传组、保障组等工作小组。

(二)经费保障。市级竞赛费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县级初赛所需费用和参加市级竞赛的交通费等由各级自行承担。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是打造高素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练兵,精心比武。要依托“戎耀练兵”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日日学、周周练”学习活动。要探索多样化正向激励措施,发动系统干部职工自主学习,推动实现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服务人员必学。

(三)强化宣传,典型带动。要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的特色做法和成效,深入挖掘在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中成长成才、得到群众认可好评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大力培养标兵能手,把他们用在关键岗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干部职工学标兵、当能手,在全系统营造人人愿学真学,个个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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