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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唐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提案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优秀退役军人是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是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和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四部门印发《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三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细化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认真做好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围绕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加强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协调沟通,定期召开相关工作协商推进会议,强化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共同协商推进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专项招聘、后续培养等工作。目前我局正在联合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研商拟制宿迁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
二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与宿迁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时,摸清“退役大学生士兵”底数,按规定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等工作,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并提供专业补习等帮助。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专升本”考试,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报考师范类学科。结合新一轮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推动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范畴。截至目前,全市拥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退役军人167名。
三是拓宽入校任教渠道。协调教育、人社等部门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结合思想政治、体育等学科教师岗位空缺情况,以及具备从教资格退役军人数量,精准制定招聘方案,科学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促进各地各校统筹安排退役军人招聘岗位。支持中小学行政、工勤岗位优先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91名退役军人在各地幼儿园、中小学、高校任职工勤人员、教辅人员或专职老师。
四是强化正向发展引导。充分运用发挥我市现有教师培训体系机制,为退役军人教师搭建成长平台,通过“青蓝结对”“师徒结对”等方式,遴选教学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进行传帮带,帮助退役军人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研究国家、省有关要求,加强与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协调沟通,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出台我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人才储备培养,推动专项招聘计划落地,畅通退役军人入校任教和职业发展通道,促进更多“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的优秀退役军人,充实到中小学教师队伍,在新事业新岗位上贡献力量。
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