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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集体”

  •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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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社会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风尚,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2024年度“宿迁最美退役军人”“宿迁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学习宣传活动。现向社会公众征集身边的最美退役军人和优秀退役军人集体代表。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4415日截止

二、推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1.“宿迁最美退役军人”的评选表彰范围为目前户籍在宿迁市的退役军人或在宿迁工作、居住、创业超过1年的退役军人。“宿迁优秀退役军人集体”的评选表彰范围为宿迁市以退役军人为主要组成人员的优秀退役军人团体。

2.未建档立卡人员不纳入推选范围。

3.处级领导干部不纳入推选对象范围。

4.已获得“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江苏模范退役军人”“江苏最美退役军人”“宿迁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的退役军人不再参评。

(二)评选对象条件

“宿迁最美退役军人”:①政治过硬,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品德优秀,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传承和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④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认可度高、群众评价好;⑤在敬业奉献、创业有成、热心公益、永葆本色、自强不息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推选对象原则上要求其事迹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过,或曾获得县区党委政府、市级部门表彰。

“宿迁优秀退役军人集体”: ①政治坚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大局意识强,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素质;②作风优良。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③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纪律严明、廉洁高效,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事故发生;④成绩突出。在工作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取得显著工作成绩,工作亮点突出,有着较好的群众口碑;⑤有权部门(机构)设置(注册)的集体组织,原则上不少于10人,退役军人占比不低于50%

三、报送要求

在推荐时间内将推荐表(见附件12)、3000字左右典型事迹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和3-5张个人工作照片同步报送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妮,电话:84363390

邮箱:2596954174@qq.com

邮寄地址: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705办公室(宿城区滨河路8号)

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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