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MB1654348/2022-0000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2-01-24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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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发布《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suqia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63690,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8号,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tyjr@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网上宿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4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3条,政策文件及解读10条,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7条,重点工作27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信息979,其中原创345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均已办结。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制定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逐级审批机制及保密审查机制。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对重点信息和重大、紧急性事件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上报,切实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规定,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发布、更新,确保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查阅、申请渠道,将所有需公开的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并安排专人定期维护。同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制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向社会公布了受理部门、咨询电话、申请方式等信息,做到专人电话值守,接受申请人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强化督导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局对各县区的考核指标中去,通过翻阅台账资料、开展调研、赴县区督查等工作,加强对县区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三是健全相关制度。健全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覆盖群体、公开信息质量、公开信息及时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需要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公开内容分类不够完善,主动公开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提高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学习贯彻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对照市局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一次全方位梳理,按照各栏目更新频次的要求及时更新内容,同时加大对即时性、公益性、群众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三是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的公开与解读工作,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导向,切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聚焦群众关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创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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